【產區介紹】波爾多葡萄酒分級制度大補帖 ( 上 )

葡萄酒的關鍵歷史 - 1855年分級制度

提到了葡萄酒,就很難不想到法國,而隨著資訊傳播發達以及葡萄酒文化逐漸成熟,1855 年分級制度(Grands Crus Classes En 1855 Medoc & Sauternes)已成了一個耳熟能詳的故事.分級制度或多或少,象徵著一種品質保證。

【產區介紹】波爾多葡萄酒分級制度大補帖 ( 上 )
photo credit: IsaacMao via photopin cc

然而,波爾多除了 1855 年分級制度以外還存在著很多其他分級制度。其中充滿了許多榮耀與曲折的歷史故事,還有甚至是 1855 年前罕為人知的「非正式 / 官方」分級制度.就讓這篇〈波爾多分級制度大雜燴〉細細述說:

1855 年以前——

在 1740 年代之前,唯有我們現在熟知(位於梅多克)的一級酒莊以及少數其他酒莊才有「量產」規模.而在這之後,波爾多葡萄酒產業才開始有了正式、規模性發展。一份很早期,由當時知名酒商 Tastet & Lawton 所建立的文黨中, 紀載著當時所交易之梅多克酒莊以及交易價格.文案中可赫然發現,1855 年獲得一級酒莊封號的 4 間酒莊同時也是這份檔案中最昂貴酒款。

湯瑪士・傑弗遜名單

1787 年,由當時擔任美國駐法使節湯瑪士・傑弗遜(後美國第三任總統)造訪波爾多行程中所記錄.他將當時等級分為三級,共 16 間酒莊.與後來 1855 年分級制度多有雷同處.一級酒莊包含:瑪歌酒堡(也是湯瑪士・傑弗遜最喜歡的酒莊)、拉圖酒堡(當時為 La Tour)、歐比昂酒堡(Haut-Brion)以及拉菲酒堡(當時為 Lafitte)

湯瑪士・傑弗遜之後出了數個關於波爾多葡萄酒分級書籍與著作,大部分都是由當時知名葡萄酒作家以及酒商撰寫。1800 年安卓・賽門(Andre Simon’s)在〈 Bottlescrew Day’s〉一書中將波爾多葡萄酒分為四個等級;1815 年,羅頓分級(Lawton’s Classification)同為四個等級.1845 年德國酒商 Wilhelm Frank 在他第二版著作中將波爾多葡萄酒細分為五個等級。

1855 年&以後——

法國 波爾多 紅酒 France Bordeaux wine

延伸閱讀

波爾多分級制度大雜燴 - 下

資深葡萄酒大師(Master of Wine)Clive Coates 曾在其中一本著作〈Grands Vins〉中提出了一個很有趣的 問題:為什麼 1855 年分級制度是這麼獨特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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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希辰(David Hsiao)

蕭希辰(David Hsiao)

國際侍酒大師協會(Court of Master Sommelier)認證侍酒師,曾任Boedeaux Wine Bank(波爾多酒銀行)/美樽廊總經理,並為2013年東南亞最佳侍酒師大賽台灣區代表。現為台灣侍酒師協會(TSA)理事,辰芳酒業總經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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